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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6-03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活动主题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 2025 年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与能力;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师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宣传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分析片等;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主题党日、主题班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增强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师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开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专栏,持续推送相关知识,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素养。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实验室、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保卫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教务处等部门要分别牵头开展校园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电气线路安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燃气使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3.各教学系(院)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引导师生遵守安全规定,杜绝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外出游泳、参与非法活动等行为,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引导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保卫处要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邀请消防专业人员授课指导,让师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学生处要牵头组织开展防溺水、防诈骗、防盗窃、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答题竞赛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职员工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答题竞赛活动(答题竞赛二维码附后),特别是各教学系(院)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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