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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7-28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川建院〔2020108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28

 

附件: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即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提交相关证明或证件后,可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一)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家庭因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军烈属子女、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的孤儿;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属城市低保户、失地农民或农村特困户家庭的学生;

(五)家庭属于政府确定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的大一新生;

(六)确因其他困难,暂时不能交齐学杂费的学生。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困难证明材料,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发放绿色通道手续申请表格;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经学生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学生持审批单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报到交费手续。
  
第五条  新生入校后,各系(院)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学生进行备案,并按照《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核实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学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相应资助。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通知学生补交学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091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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