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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考勤细则》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8-11点击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川建院〔2020121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学生考勤细则》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细则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811

 

附件: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考勤细则

为了加强学习纪律,保证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考勤范围:

学生早操(晨跑)、早自习、晚自习、上课、实验、实习、考试、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军训、集体活动等。

第二条  考勤计算:

1.早操(晨跑)、早自习按一学时计算,晚自习按两学时计算,一天正课按八学时计算。学生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缺席一节课算一学时。

2.上课铃响后才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2次,按旷课一学时计。

3.考勤办法:班级考勤原则上由各班纪检委员负责,做好登记,每周在班上公布。任课教师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教学日志,供教务处、学生处和各系(院)等检查、核实。

第三条 本办法自202091日起开始执行。

第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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